沙特等中东海湾国家拟修订污染物限量法规——婴幼儿食品、糖类、肉蛋等产品将面临新污染物限量要求
栏目:项目分类三 发布时间:2025-08-25 18:07:01
  阿联酋、巴林、科威特、阿曼、卡塔尔、沙特和也门均为WTO成员,其中除也门外的六国是海湾合作委员会(GCC)成员,七国均属海合会标准化组织(GSO)。

  阿联酋、巴林、科威特、阿曼、卡塔尔、沙特和也门均为WTO成员,其中除也门外的六国是海湾合作委员会(GCC)成员,七国均属海合会标准化组织(GSO)。这些国家常通过GSO统一制定食品等领域的技术法规,并一起在WTO发出通报,目的是履行WTO关于透明度的义务,推动区域法规协调,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。

  GSO 193《食品中的污染物和毒素》的制定主要参考了国际标准CXS 193-1995《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》和欧盟条例(EC)1881/2006《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限量》。此次修订进一步对接了2024年版的CXS 193以及欧盟法规(EU)2020/1322和(EU)2022/2388,分别涉及3-氯丙二醇(3-MCPD)、缩水甘油酯(GEs)及全氟烷基物质(PFAS)等污染物的最新限量标准。具体修订内容如表1所示:

  此次修订的重点在于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中污染物,特别是对婴幼儿食品及动物源性食品中关键污染物的控制。主要变化包括:新增对婴幼儿食品中铅、3-MCPD和缩水甘油酯的最高限量,反映出对加工污染物风险的重视,以及对婴幼儿等敏感人群的精准保护;首次引入PFAS类物质的限量要求,涵盖蛋类、肉类及内脏等高风险食品,体现出海湾地区对新兴环境污染物国际监管趋势的积极响应;标准对接更加国际化,与Codex及欧盟最新法规的限值保持一致,有助于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并促进国际贸易合规。

  GSO 05 FDS 193:2024《食品中的污染物和毒素》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,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7日。本次修订涉及的污染物限量覆盖婴幼儿食品、用于婴幼儿食品加工的植物油脂及海洋油、糖类产品,以及蛋类、肉类、内脏和野味肉等动物源性食品,对于有意向向海湾国家出口上述产品的企业而言,本次修订将带来更严格的污染物控制要求。建议企业密切关注草案内容,结合自身产品及时开展限量符合性评估,重点核查铅、3-MCPD、缩水甘油酯及PFAS等关键污染物指标。同时,应加强原料采购与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,完善产品检测与合规文件准备,以确保在法规正式生效后顺利进入市场,避免因超标带来出口风险。更多出口中东地区合规问题,欢迎大家与伙伴网进一步探讨。